我本來打算開商巖給我的那輛跑車去的,可“小蘭”的酷炫摩托也勾的我心癢癢。
“哎,要不我們騎摩托去吧。”
他皺著眉頭問我,“為什麼?”
“因為酷唄。”
他向我擺了擺他的手,鄙夷的對我說道:“你會騎?”
“廢話,哪個女人不會騎摩托,在你還在玩泥巴的時候,我就騎著摩托滿世界跑了。”
聽我這麼一說,他耷拉著臉,把鑰匙遞給我。
女人騎摩托的另一個好處就是能讓你後背的男人離你更近。
我騎著摩托,狂飆在路上,壓低身子,背後的男人也只能壓低身子,緊貼著我的後背。
那健碩的肌肉摩擦著我的後背,一絲癢傳來,酥酥麻麻,我倒是很享受這種感覺。
他有意遠離,但我油門剎車換著來,他也只能跟著聳動。
他雖然不情願,但也沒辦法。
來到主城區,我想著我也不能在酷哥面前太丟面,於是就找了一家還算不錯的餐廳。
進去後,點了菜,我們倆就這樣乾坐著。
這不喝酒乾坐著也是沒意思,於是我又點了兩瓶酒。
“騎車不能喝酒。”
酷哥皺著眉提醒我。
“我是不能喝,這不是點給你的嗎?”
“我也不喝。”
“怎麼?不會喝酒?”
“你有病吧,我手受傷了,你叫我喝酒?”
“行!你不喝我喝。”
我剛端起酒瓶要往酒杯裡倒,酷哥伸手按住了我的手腕,“說了你騎車,不能喝酒。”
我放下酒杯,對他邪魅一笑,“怎麼?關心我啊?”
他立馬放開我的手,“誰關心你了,我只是怕你喝醉了,騎不回去摩托。”
“騎不回去就騎不回去唄,大不了明天再來騎。”
“不行!!”
他還跟我急上了。
“行,我不喝,我待會打包總可以吧?”
他這次沒再說話。
“你待著,我出去抽支菸。”
這樣乾坐著我實在待不住,於是就到餐廳外面的樹下抽菸。
在我吞雲吐霧的時候,一個女人的聲音打斷了我。
“書亦?沒想到會在這兒遇見你。”
我回頭,“這不是王姐嗎?好久不見。”
“是好久沒見了,沈簫你們倆好久沒上我那了。”
王姐是一個性感豐滿的中年女人,在城中心開了一家清吧,以前沈簫經常我經常帶沈簫去她那兒,沈簫太無趣,我也想盡可能的調動他活躍的細胞。
我知道沈簫不喜歡去那種地方,可只要我想去,他無論如何都會陪我。
他喜歡的地方我也不喜歡,比如咖啡廳,音樂廳,還有各式各樣的展館。
他也強制要求我去過幾次,說什麼那些地方能陶冶我的情操。
笑死,我這麼屌絲的一個女人,就是真的有情操也不是薰陶出來的,而是裝出來的。
面對王姐的問題,我猛吸一口煙,抬了抬眼皮,回答道:“分了。”
“分了?你怎麼這麼傻,那麼有錢的富二代,你說分就分啊,男人嘛,你只要稍加tiao教,哪有不聽話的。我早就和你說過,對男人不能太溫柔,要不他總想著往外跑。”
我面帶笑意,並沒有回答她。
說實話,我現在並不想和外人談論沈簫。
她見我不答,以為是提到了我的傷心處,又開始指責起沈簫。
“沈簫這人吧,什麼都好,就是太強勢了,你說好好一個男人開什麼公司啊,男人在外面拋頭露面多了總會有些閒言閒語,你也不要太在意。真分假分啊,不會過兩天就和好了吧。”
她這番話,也不知道是在安慰我還是挖苦我。
我怎麼從她的口中聽出一種幸災樂禍的味道。
正當我在想怎麼擺脫這人時,“小蘭”恰合時宜的出現,並開口叫了我。
“鍾書亦,飯好了。”
“小蘭”生的好,硬朗俊俏的臉龐也吸引了王姐的注意。
我徑直走向他,把手搭在他的脖子上。
“介紹一下,我的男朋友,小蘭。”
他剛想出口反駁,我手疾眼快的附在他耳邊說,“幫我一次,賠錢的事就算了。”
他聽到我這句話,強忍著沒有開口。
王姐瞪大眼睛,“鍾書亦,你還真是不得了,本事挺大,這才幾天,沈簫和你分手算是分對了。”
剛才還書亦呢,現在就鍾書亦了。
這老女人,對沈簫有意思,我一直都知道。
我沒理他,摟著“小蘭”轉身就走。
“王姐,我勸你還是不要吃著碗裡的還想著鍋裡的,你這樣的,沈簫看都不會看一眼。”
這也是我不喜歡沈簫的一點,到處勾人不自知。
回到餐廳,酷哥還是一臉悶悶不樂。
“怎麼啦,我不就摟了你一下嗎?至於這麼生氣?”
他憤憤的拿起筷子,開口說道:“我不叫小蘭,我叫肖朗,肖邦的肖,朗朗上口的朗。”
我倒是沒想到他在意的是這個點。
“哦。”
我敷衍的回答他,“不過我更喜歡小蘭,好聽又好記。”
他哼了一聲,也不再說話,開始悶頭吃飯。
許是提到了沈簫,我的心情沒有剛才那般好。
胃口也泛泛,簡單吃了幾口就停下了筷子。
肖朗也沒有吃多少,一桌子菜,最後還剩很多。
肖朗拿來幾個包裝袋把剩下的菜打包。
我是沒想到,他一個男人,竟然會這麼節約糧食,一般男人可做不到這一點。
走出餐廳,肖朗說道:“時間還早,我們逛逛再回去。”
“你有毛病啊,這大中午的,逛街不得熱死,要逛你自己逛,我要回去了。”
對於逛街,我沒興趣,那是他們小男人才會做的事情,我堂堂一個大女人,陪著一個小男生逛街算怎麼回事。
我很討厭陪男人逛街,這種又累又要花錢的活動,在我看來毫無意義。
我掏出鑰匙,想騎車離開。
在我毫無防備之際,肖朗一把奪走摩托車鑰匙。
“這是我的車,你要是想回去,就自己走路回去!”
他把鑰匙搶走後,丟下一句話,頭也不回的往前走。
這小子,現在倒是有些脾氣,我壓抑著想要發火的衝動,也只能咬牙跟上他。
倒不是我真的想陪他逛街,只是我那未泯的人性提醒我他還有一隻受了傷的手。
要是我不在,他也沒辦法把摩托車騎回去。
這麼看來,我還是沒壞透。